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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务院关于印发“十四五”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发展规划的通知(四)

发布时间:2021-11-12 11:26 来源:未知 点击:

第七章 加快智能技术深度推广应用
坚持创新驱动发展,推动互联网、大数据、人工智能、区块链等新技术与交通行业深度融合,推进先进技术装备应用,构建泛在互联、柔性协同、具有全球竞争力的智能交通系统,加强科技自立自强,夯实创新发展基础,增强综合交通运输发展新动能。
第一节 推进基础设施智能化升级
完善设施数字化感知系统。推动既有设施数字化改造升级,加强新建设施与感知网络同步规划建设。构建设施运行状态感知系统,加强重要通道和枢纽数字化感知监测覆盖,增强关键路段和重要节点全天候、全周期运行状态监测和主动预警能力。
构建设施设备信息交互网络。稳步推进5G等网络通信设施覆盖,提升交通运输领域信息传输覆盖度、实时性和可靠性。在智能交通领域开展基于5G的应用场景和产业生态试点示范。推动车联网部署和应用,支持构建“车—路—交通管理”一体化协作的智能管理系统。打造新一代轨道交通移动通信和航空通信系统,研究推动多层次轨道交通信号系统兼容互通,同步优化列车、航空器等移动互联网接入条件。提升邮政机要通信信息化水平。
整合优化综合交通运输信息平台。完善综合交通运输信息平台监管服务功能,推动在具备条件地区建设自动驾驶监管平台。建设基于区块链技术的全球航运服务网络。优化整合民航数据信息平台。提升物流信息平台运力整合能力,加强智慧云供应链管理和智慧物流大数据应用,精准匹配供给需求。有序建设城市交通智慧管理平台,加强城市交通精细化管理。
第二节 推动先进交通装备应用
促进北斗系统推广应用。完善交通运输北斗系统基础设施,健全北斗地基增强网络,提升北斗短报文服务水平。稳步推进北斗系统在铁路、公路、水路、通用航空、城市公共交通以及全球海上航运、国际道路运输等领域应用,推动布局建设融合北斗技术的列车运行控制系统,开展民航业北斗产业化应用示范。
推广先进适用运输装备。开展CR450高速度等级中国标准动车组、谱系化中国标准地铁列车研发应用,推广铁路重载运输技术装备。提升大型液化天然气运输船、极地船舶、大型邮轮等研发能力,推进水下机器人、深潜水装备、深远海半潜式打捞起重船、大型深远海多功能救助船等新型装备研发。推广绿色智能船舶,推进船舶自主航行等单项智能船舶技术应用,推动船舶智能航行的岸基协同系统、安保系统和远程操控系统整体技术应用。加强适航审定能力建设,推动C919客机示范运营和ARJ21支线客机系列化发展,推广应用新舟700支线客机、AG600水陆两栖飞机、重型直升机、高原型大载重无人机等。推进智能仓储配送设施设备发展。
提高装备标准化水平。推广应用轻量化挂车,开展常压液体危险货物罐车专项治理,稳步开展超长平板半挂车、超长集装箱半挂车治理工作。推进内河船型标准化,推广江海直达船型、三峡船型、节能环保船型,研发长江游轮运输标准船型。推动车载快速安检设备研发。巩固提升高铁、船舶等领域全产业链竞争力,在轨道交通、航空航天等技术装备领域创建中国标准、中国品牌。
第三节 创新运营管理模式
以满足个性化、高品质出行需求为导向,推进服务全程数字化,支持市场主体整合资源,提供“一站式”出行服务,打造顺畅衔接的服务链。稳妥发展自动驾驶和车路协同等出行服务,鼓励自动驾驶在港口、物流园区等限定区域测试应用,推动发展智能公交、智慧停车、智慧安检等。引导和规范网约车、共享单车、汽车分时租赁和网络货运平台等健康发展,防止无序扩张。加快发展“互联网+”高效物流新模式、新业态。加强深远海目标高清晰观测、海上高精度时空服务。提高交通运输政务服务和监管能力,完善数字化、信息化监管手段,加强非现场监管、信用监管、联合监管,实现监管系统全国联网运行。
第四节 夯实创新发展基础
推动交通科技自立自强。强化交通运输领域关键核心技术研发,加快研发轴承、线控底盘、基础技术平台及软硬件系统等关键部件,推动实现自主可控和产业化。加强交通运输领域前瞻性、战略性技术研究储备,加强智能网联汽车、自动驾驶、车路协同、船舶自主航行、船岸协同等领域技术研发,开展高速磁悬浮技术研究论证。强化复杂环境条件下线路、大跨度桥梁、超长隧道等建造技术研发以及高性能工程材料研发。加强高升程、大吨位升船机关键技术研发。
培育交通科技创新生态圈。促进政产学研用在交通运输领域深度融合。鼓励优势企业整合交通科技产业链资源,通过开放数据、开放平台、开放场景,培育交通科技产业生态圈,建设交通科技产业孵化基地。强化行业重点科研平台建设,推进重点实验室、技术创新中心等建设,培育国家级科技创新基地。
强化数据开放共享。加强交通运输数据分级分类管理。进一步完善交通运输数据资源开放共享机制和交换渠道,制定数据资源开放制度规范,推动条件成熟的数据资源合规开放和共享利用。加强交通运输数据安全管控,完善数据分级分类安全保护制度,制定智能交通数据应用安全标准,规范数据源采集和处理使用等活动,加强重要数据和个人信息保护。
第八章 全面推进绿色低碳转型
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,坚持生态优先,全面推动交通运输规划、设计、建设、运营、养护全生命周期绿色低碳转型,协同推进减污降碳,形成绿色低碳发展长效机制,让交通更加环保、出行更加低碳。
第一节 优化调整运输结构
深入推进运输结构调整,逐步构建以铁路、船舶为主的中长途货运系统。加快铁路专用线建设,推动大宗货物和中长途货物运输“公转铁”、“公转水”。优化“门到门”物流服务网络,鼓励发展城乡物流共同配送、统一配送、集中配送、分时配送等集约化配送模式,提高工矿企业绿色运输比例,扩大城市生产生活物资公铁联运服务供给。
第二节 推广低碳设施设备
规划建设便利高效、适度超前的充换电网络,重点推进交通枢纽场站、停车设施、公路服务区等区域充电设施设备建设,鼓励在交通枢纽场站以及公路、铁路等沿线合理布局光伏发电及储能设施。推动交通用能低碳多元发展,积极推广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运输车辆,稳步推进铁路电气化改造,推动内河船舶更多使用清洁能源,进一步降低交通工具能耗。持续推进港口码头岸电设施、机场飞机辅助动力装置替代设施建设,推进船舶受电设施改造,不断提高岸电使用率。
第三节 加强重点领域污染防治
落实船舶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区制度。推动船舶污染物港口接收设施与城市公共转运处置设施有效衔接,健全电子联单监管制度。完善长江经济带船舶和港口污染防治长效机制。开展港区污水、粉尘综合治理,推进生产生活污水、雨污水循环利用,完善干散货码头堆场防风抑尘设施。开展交通运输噪声污染治理,妥善处理大型机场噪声影响,积极消除现有噪声污染。
第四节 全面提高资源利用效率
推动交通与其他基础设施协同发展,打造复合型基础设施走廊。统筹集约利用综合运输通道线位、桥位、土地、岸线等资源,提高国土空间综合利用率。推进科学选线选址,推广节地技术,强化水土流失防护和生态保护设计,优先避让具有重要生态功能或者生态环境敏感脆弱的国土空间,尽量避让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。推进快递包装减量化、标准化、循环化。推动废旧设施材料等资源化利用。
第五节 完善碳排放控制政策
实施交通运输绿色低碳转型行动。研究制定交通运输领域碳排放统计方法和核算规则,加强碳排放基础统计核算,建立交通运输碳排放监测平台,推动近零碳交通示范区建设。建立绿色低碳交通激励约束机制,分类完善通行管理、停车管理等措施。
第九章 提升安全应急保障能力
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,落实国家安全战略,维护和塑造国家安全,将安全发展贯穿于综合交通运输各领域、各环节,牢牢守住安全底线,夯实安全发展基础,提升突发事件应急保障能力,筑牢国家安全屏障。
第一节 提高交通网络抗风险能力
强化交通基础设施安全风险评估和分级分类管控,加强重大风险源识别和全过程动态监测分析、预测预警,在重要通道、枢纽、航运区域建设气象监测预警系统,提高交通基础设施适应气候变化的能力。稳定提升多灾易灾地区、主要产业及能源基地等重点区域的多路径连接比率,完善紧急交通疏散、救援和避难通道系统,增强交通运输网络韧性。加强交通运输领域关键信息基础设施、重要信息系统的网络安全防护,推进信息系统设施设备自主可控。
第二节 维护设施设备本质安全
建立健全基础设施资产管理体系,严把设施设备产品源头质量关,合理安排建设周期,推进精品建设和精细管理。加强交通安全设施建设,推动安全配套设施、重点目标防范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建设运营。加强高速铁路人防、物防、技防相结合的预警防护监测,强化铁路防灾抗险等设施建设。规范设置城市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和交通管理设施。以临水临崖、隐患路口路段、交通标志标线等为重点,加强农村公路、桥梁隧道隐患排查整治和安全设施配套。完善水运工程安全配套设施和桥梁防船舶碰撞设施。
第三节 加强安全生产管理
健全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、隐患排查治理、事故和重大险情技术调查等工作机制,加强生产安全事故统计分析,强化监督检查执法。综合利用科技手段,开展风险动态监测预警和分析研判。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,强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。加强铁路沿线安全环境整治,夯实民航运行安全全链条管理,强化城市轨道交通运营保护区安全管理,加强寄递渠道安全监管和应急管理。强化设施设备运行安全,完善货车生产改装监管机制,杜绝非法改装货运车辆出厂上路。加大货物装载源头监管力度,禁止超限超载车辆出场(站)上路行驶。完善危险化学品运输网络,优化运输通行管控措施,强化港口、隧道、闸坝等重点部位通行管理。优化职业驾驶员、快递员、船员等从业环境,强化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质量管理。
第四节 强化安全应急保障
健全综合交通运输应急管理体制机制,完善应急协调机制和应急预案体系,加强交通运输调度与应急指挥平台建设。推进区域性公路应急装备物资储备中心建设。加强水上交通安全监管、航海保障和救助打捞能力建设,完善沿海和内河溢油应急设备库,构建陆海空天一体化水上交通运输安全保障体系。建设城市轨道交通应急演练中心。以骨干航空物流企业为主体构建航空应急服务网络。建设海事监管指挥系统。在开展城市交通基础设施地下空间、低洼区域、重点区段、重要点位、关键设施等隐患排查基础上,建立健全风险台账和灾害隐患清单,补齐设施设备、应急抢险物资等短板,持续完善应急处置预案,健全应急响应机制,提升应对极端天气能力。加强应急专业队伍和志愿者队伍建设,充实国家应急运输储备力量。健全应对重大疫情、防范应对恐怖袭击、保障信息安全等非传统安全应急指挥体系和应急交通组织。
第十章 推动高水平对外开放合作
坚持开放合作,推进互联互通,加强基础设施“硬联通”、制度规则“软联通”,保障国际物流供应链安全,提升国内大循环效率和水平,塑造参与国际合作竞争新优势。
第一节 推进基础设施互联互通
打造全方位、多层次、复合型的“一带一路”基础设施网络,积极推动与周边国家基础设施互联互通,推进口岸铁路、口岸公路、界河航道建设。强化面向俄蒙、东南亚、南亚、中亚等重点方向的陆路运输大通道建设,支持西藏打造面向南亚开放的重要通道。进一步完善海上战略通道,谋划建设亚欧陆海贸易通道、东北陆海贸易通道,补齐沿线基础设施短板。
第二节 进一步畅通国际运输
发挥中国—新加坡互联互通项目示范效应,加强与周边国家协商合作,持续推动西部陆海新通道铁海联运提质增效,促进跨境班列班车发展。优化国际海运航线网络布局,提高中韩陆海联运效率,推动中欧陆海快线健康发展,扩大“丝路海运”品牌影响。稳固东南亚、东北亚等周边航空运输市场,有序拓展欧洲、北美洲、大洋洲等洲际航线网络,建设“空中丝绸之路”。稳步扩大国际道路运输便利化协定签署实施范围。优化国际联程联运组织和中转服务,完善海外转运服务网络。
第三节 推动中欧班列高质量发展
升级改造中欧班列铁路口岸和后方“卡脖子”路段,加快技术装备升级和信息化建设。加快建设中欧班列集结中心,推广中欧班列统一运单和内外贸货物混编运输,提高货源集结与班列运行效率,扩大图定铁路货运班列开行范围。健全中欧班列考核评价体系,健全行业自律机制,巩固维护品牌形象,强化风险防控。推动国际铁路联运规则衔接统一,探索建立与贸易、金融联动发展新规则,推动建立中欧班列政府间合作机制。
第四节 深化多领域交流合作
主动与国际规则标准接轨,协调推动运输工具、装载单元、换装转运设备、作业流程、安全规则、服务规范、信息数据等标准对接。支持企业参与“一带一路”沿线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和国际运输市场合作,推广交通与产业园区、城市一体开发建设的国际产能合作新模式。建立中国国际可持续交通创新和知识中心。加强深远海航行保障、搜救打捞、自动驾驶、科技人才等领域交流合作,打造国际一流船检机构,积极参与国际航空、海运业减排全球治理。
第五节 保障国际物流供应链安全
着力形成陆海空统筹的运输网络,加强供需对接和运力协调,提升国家物流供应链保障能力。务实推动与东盟国家及重要海运通道沿线国家的合作,加强海事国际合作,与海上丝绸之路沿线国家合作推进海外港口建设经营,建设现代化远洋运输船队,维护国际海运重要通道安全畅通。增强国际航空货运能力,提高航权、时刻等关键资源配置效率,支持航空公司构建国际货运航线网络,打造具有全球竞争力的航空物流企业,提升航空物流全球响应能力。培育壮大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物流企业,稳步推进建设海外分拨中心和末端寄递配送网络。提升国际物流供应链信息服务水平,做好与外贸企业的物流信息对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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